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3 打印 分享到:

  单位名称: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

  单位情况介绍: 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简称关爱基金会)于 2011 年 4 月,在深圳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的推动下,由深圳报业集团捐资400万元发起设立。作为深圳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关爱基金会是深圳首家 AAAAA 级基金会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关爱基金会以凝聚社会力量,培育发扬深圳“关爱、感恩、回报”的城市精神为使命,联动媒体、企业、机构、团体、市民等,开展了系列关爱活动。10 年来,先后获得深圳 AAAAA 级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深圳文明单位、第九届中国公益节“年度公益集体奖”、深圳关爱行动十佳公益机构等众多荣誉;在中国基金会中心网透明指数排名,持续获满分,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排名第一。2021年3月发起设立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项目筹资700余万元,启动了“致敬退役军人”关爱行动,推出了温暖行动、精神传承行动、红星志愿者关怀行动、光明行动等一系列的关爱项目,为退役军人及家属提供了大量服务。

  服务内容:

  1.医疗帮扶。退役军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在享受政策性医疗保障后,个人自付在5000元以上且无力承担的,针对困难程度当年内给予10000元至30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援助金;

  2.生活困难帮扶。因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突发情况,失去劳动能力或最近一年处于长期失业状态,在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后,家庭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针对困难程度当年内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生活困难援助金;

  3.子女帮扶。重点关爱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子女在读小学、中学和大学,家庭收入难以支撑子女学费、生活费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教育援助金;

  4.“幸福家改造计划”。针对家居环境存在隐患、必要家电、设施设备缺失等情况的困难退役军人,为每户家庭按照实际需求提供3000元至10000元的“幸福家改造资金或同等价值的家电、设施设备等,以提升其居家生活质量;

  5.其他帮扶。因见义勇为、突发意外等特殊困难情况确需关爱帮扶的,根据困难程度当年内一次性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关怀金

  6.致敬礼遇对象为退役军人军属,重点为参战和立功的退役军人、红星志愿服务队员等,在八一等节日期间开展致敬、慰问和关爱活动;

  7.根据关爱对象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示范带头表现突出的,根据贡献大小、表现情况、影响程度等给予本人或家庭3000元至20000元(含税)的奖励金;

  8. 根据退役军人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展致敬退役军人的健康关爱、温暖救助、就业创业、精神传承、志愿服务等一系列关爱项目。

   服务电话:83519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