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6 打印 分享到: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0〕21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深财购〔2021〕31号)等文件自主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导,现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从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选择3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采购招标项目的备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制定方案如下: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我局签订《采购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单位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相关招标工作。包括:

  1.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属于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

  2.本单位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项目。

  三、总体要求

  1.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具体标准以市财委“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为标准(详见深财购〔2018〕27号)。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经常性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服务期限结束后是否续签合同期限,续期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不变。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全部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属于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网址:www.zfcg.sz.gov.cn)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代理的经营范围,且具备开展上述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网址:http://zfcg.sz.gov.cn/)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3.同时具备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代理的经营范围(相关证明文件或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5.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查询结构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公司情况(公司介绍、资质、规范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

  9.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在深专职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10.投标单位在深固定开评标场地设施条件情况(提供开评标室现场照片(需体现设施设备),加盖公章);

  11.投标单位近三年承担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业绩及履约情况文件材料;

  12.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

  1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需于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下午6时前密封送至(或邮寄)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7楼711)。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8258991。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