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1 打印 分享到:

  根据《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为更好地规范军休中心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推动军休中心法治工作有序发展,维护军休中心的合法权益,现公开招标,面向社会征集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旦中标,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合同届满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费用不超过17.52万元;

  (二)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主办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1名专业法律顾问派驻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自愿专职从事军休中心安排的法律事务及相关行政事务工作,专业法律顾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国家承认高等院校法学博士以上学历,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专业人士;

  2.拥有国家承认高等院校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法律职业2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专业人士;

  3.拥有国家承认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法律职业10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的法律专业人士。自愿专职从事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安排的法律事务及相关行政事务工作;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住所地应在深圳市或在深圳市设有营业场所;

  (三)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7年7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现场拷贝招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名领取标书:

  获取标书时间: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409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7月31日17:00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409室(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林先生,0755-82191094。

  六、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

  七、评分细则

  (一)商务评分(合计25分)

  1.投标人综合实力;

  2.同类项目业绩;

  3.处罚、处分情况。

  (二)技术评分(合计40分)

  1.对项目的认识和分析得分;

  2.项目实施方案;

  3.团队能力;

  4.本地化服务。

  (三)政策部分(合计5分)

  诚信情况

  (四)报价得分(合计30分)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