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绩效及内部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1 打印 分享到: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绩〔2019〕5 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绩〔2021〕1 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6〕5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扎实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局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预算绩效实施效果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请符合条件的专业第三方公司参与投标。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预算绩效及内部控制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36万元

  (三)服务期限: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项目内容:

  1.预算绩效服务:

  (1)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协助汇总局下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并对形成的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实质性意见。

  (2)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开展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自评,并对《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出实质性意见。

  (3)协助局系统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协助局系统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选取相应项目开展2020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4)协助局系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①协助审核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

  ②指导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并提出整改建议。

  (5)协助局系统审核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①协助局本级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指导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②协助指导编制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协助审核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报送的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针对绩效目标申报表提出实质性的审核意见并督促修改完善;

  ④协助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的新增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6)协助局系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

  ①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指导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单位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业务中;

  ②根据单位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进行整改。

  (7)协助建立完善局系统绩效评价指标库:

  结合财政部门要求,以我局主要履职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核心,结合项目特点和退役军人事务特性,协助建立预算绩效指标、标准数据库等。

  (8)审核局本级2021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并对《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出实质性意见。

  (9)协助局系统编制预决算公开中有关绩效报告及相关报表,确保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符合市财政部门要求。

  (10)其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①协助局本级完成预算绩效考核工作,协助整理局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材料,整理局本级全年绩效管理文件;

  ②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协助我局完善部门绩效管理制度;

  ③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局系统(含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集中开展绩效管理培训。

  2.内部控制服务:

  (1)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协助局系统做好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①协助编制我局汇总内部控制报告(以市财政通知为准);

  ②协助编制局本级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③协助局本级抽查审核下属单位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并对编制完成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实质性意见;

  ④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局系统集中开展内部控制管理培训。

  (2)协助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协助局本级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主要包括识别和评估预算、收支、采购、合同、资产及建设项目等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关键风险点,诊断和分析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改进建议,明确内部控制建设重点。

  三、项目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市财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标准规范的要求;

  2.针对性:紧密结合我局业务特点、预算项目、履职分类等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可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目标;

  3.及时性:突出重点,找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有偏离原定绩效目标的,及时提出纠正和调整的意见、措施。

  (二)管理要求

  1.人员要求

  (1)投标方必须保证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人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师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2)投标方所有服务人员需经招标方面试认可,服务期间如需更换,需经招标方同意。

  2.培训要求:根据工作内容的需要,投标方需对招标方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

  3.有关罚则:招标方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若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绩效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在该中标单位应得服务费总款中扣减相应比例的费用,有关比例由双方商定。

  4.保密要求

  (1)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的内容;

  (3)凡因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无法进行,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要求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至少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满后,我局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项目总报价单原件及分项报价表原件;

  7.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8.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11.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

  12.项目实施拟安排人员清单及证明文件;

  13.投标人相关资质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

  14.投标人认为对该项目有利的文件;

  15.诚信承诺函。

  (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授权书、申明函要有法人签字并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8日18:00前(投标文件需提交1正4副),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807办公室,联系电话:88258992(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七、评标方法及公告地址

  我局原则上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

  八、评分细则

  (一)技术部分35分

  (二)商务部分45分

  (三)价格部分20分

  具体评分细则请详见附件1。

  附件:1.评分细则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