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3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市控烟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深控烟办〔2021〕2号)精神和市控烟办有关部署要求,推进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局”)无烟机关建设,树立局机关禁烟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切实抓好无烟机关制度建设、禁烟标识设置、禁烟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控烟意识,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至2021年底,市退役军人局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并持续保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退役军人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组  长:张启荣  二级巡视员(局控烟工作分管领导)

  副组长:王  震  办公室(机关党委)主任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负责局无烟机关创建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若工作变动或其他变化,则以新工作变动或其他变化人员为准。

  三、创建内容

  无烟机关创建内容详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及资料档案要求》(见附件1 、2)。

  四、创建步骤

  市退役军人局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从今年10月份开始,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1年9月2日—10月31日)

  1.成立市退役军人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控禁烟考核办法与奖惩制度。

  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市控烟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2021年版)》《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及资料档案要求》;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和控烟劝烟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并对其进行控烟培训;准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资料;对全体干部职工吸烟情况进行摸底。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26日)

  1.召开局创建无烟机关工作动员大会,发出禁烟倡议,公布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系列制度,掀起建设无烟机关的热潮。

  2.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并在公示栏公示。

  3.统一无烟环境布置。(1)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告知干部职工及来访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2)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4.开展控禁烟宣传。(1)通过市退役军人局网站向社会宣布无烟机关建设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和全程监督。(2)适时安排控烟讲座,开展控烟宣传。

  5.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劝阻,并形成记录台账。

  (三)总结申报阶段(2021年12月中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机关各处室控烟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对无烟机关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向控烟部门进行无烟机关申报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中。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局机关各处室要将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及资料档案要求》等要求自查自改,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三)实施考评,强化奖惩。对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处室、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处室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加大控烟工作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起无烟机关创建的浓厚氛围。

  附件: 1.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

  2.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及资料档案要求

  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控烟管理规定

  5.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承诺书

  6.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

  7.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