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教育宣讲活动人物事迹采集及影像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6 打印 分享到:
2023-11-29

  为进一步展示我市历史英雄人物、烈士事迹、当代退役军人风采,采集和制作人物事迹影像教育材料,作为我市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宣讲活动场所和人物事迹展示展演的内容。市退役军人局拟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宣讲活动人物事迹采集及影像制作”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承办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宣讲活动人物事迹采集及影像制作

  (二)具体内容:1、该项目以“五篇五卷”:党建篇、模范篇、战友篇、宣传篇、工作篇,英烈卷、功臣卷、革命卷、拓荒卷、新时代卷为细化项目,对深圳市革命历史人物事迹、烈士人物事迹、战斗英雄模范、拥军爱心模范、退役军人党建活动等方面的文字、图片素材收集整理;2、“五篇五卷”的平面图片和14个短视频的整体策划、脚本撰写、后期制作等。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费用为49万元人民币以内,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并具备文化活动策划、摄影摄像、平面设计、三维动画设计的经营服务范围。

  (三)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招标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项目报价单原件;

  7.项目方案;

  8.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9.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整套招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

  四、投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17:00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楼值班室(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一式五份。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angpeng@tyjr.sz.gov.cn)。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58929。

  五、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

  六、评分细则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