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军供站安检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4 打印 分享到:

  深圳军供站(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安检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检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控制价上限:人民币128200元。实行总价包干,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参考品牌、型号)及要求,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运输、价格包干,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3.项目内容:安检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采购(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需报名领取),以及对上述设备进行安装及调试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招标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提供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参加投标应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及投标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截标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00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军供站

  (四)投标联系人及电话:蓝先生,0755-28136323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 月12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军供站3楼会议室(投标单位需派一名代表到会,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并通告,请投标人关注报名现场变更信息。

  五、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示。

  六、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五)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深圳军供站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