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优抚中心效能提升工作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2 打印 分享到: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局全面夯实“八个基础”,着力打造“六个中心”,持续强化拥军优抚中心“主阵地”“主引擎”功能有关工作安排。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工作内容

  强化拥军优抚中心统筹引领作用,在现有各功能场所基础上,根据社会化拥军总部需求定制参观动线,优化提升中心软硬件环境。

  1.打造社会化拥军总部基地办公室。在现有场地基础上,设置社会化拥军总部办公室、接待区域,并做好相应区域的氛围营造工作。

  2.拥军优抚中心或社会化拥军总部户外展示,双拥氛围营造。

  3.升移动宣教展板、多功能厅展墙装饰等,增强一体化双拥宣教氛围。

  二、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费用为17万元人民币以内,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招标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三)授权委托书;

  (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项目报价单原件;

  (六)项目方案原件;

  (七)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八)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整套招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且密封袋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以及投标项目名称。

  四、投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须于2021年12月9日17:00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719室(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58917。

  五、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评分细则表

  附件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