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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1-0126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1-12-28
名称: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8
主题词: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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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之年。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着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之年。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着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法守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一)强化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以实际行动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布局。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全局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围绕依法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述法报告,带头领学《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提升队伍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加强培训交流。高标准、高质量筹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业务领域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进行授课,特邀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出台背景及主要精神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全系统业务骨干参训。全年开展以法律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业务培训11次,确保全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深入领会掌握法律规定及其精神,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三)开展年度学法。动员全局公务人员开展年度学法,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掌握。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有关通知要求,在6月期间紧凑有序地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与完成在线考试,实现参学率100%,优秀率100%。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构建系统规范制度体系

  (一)加快制定法规政策配套细则。健全公正、便捷、透明的“阳光安置”机制,妥善做好军转干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获评全省唯一“全国军休机构先进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安置政策。推动出台《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加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促进形成就业创业扶持“1+N”政策体系,全方位高质量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档升级。

  (二)持续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通过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对法律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深度参与草拟、制定和审查等多个环节,在提升行政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合同及制度文件11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11份。

  (三)规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及时公布本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序推进目录内事项完成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登记,主动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

  三、坚持服务优先,建设完善依法维权专门通道

  (一)完善退役军人信访化解机制。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三五”信访稳定工作机制,实行重点问题领导包案、重点对象“一对一”包联、重大事项“一案一专班”。制定实施《关于推进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先行示范的工作方案》,实施强基、造血、壮骨、升级、引领等思想政治工作10大行动。高规格开展2021年“深圳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及宣传,成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实行“一人一户一台账”精准帮扶。

  (二)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根据“法治深圳”建设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与司法部门协调对接,统筹用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由专业律师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支持退役军人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指导全市74个街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全数挂牌,建成四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拓宽多种类维权途径。

  (三)打通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渠道。积极联系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保障相关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共享司法救助资源基础上同向发力。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救助办理、信息反馈、定期回访等机制,明确退役军人可获得司法救助的具体情形和全部流程。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措施衔接融合,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法治保障新渠道,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合法权益、确保群体稳定。

  四、坚持高位部署,丰富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内涵

  (一)提前谋划部署。以《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为契机,印发我市《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就全年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进行提前部署。成立《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督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动作。将普法宣传与党史学习教育、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宣传与业务一体推进、普法与服务同步提升。

  (二)创新普法形式。在京基100大厦、平安金融中心、华润南山后海总部大厦“春笋”等地标建筑亮灯造势,滚动播放“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标语。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重要内容,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及具体条文。在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军休社区张贴悬挂宣传海报、设置普法主题专栏,并将地铁、公交等移动媒体化身为“流动的普法窗口”,以多媒体形式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我市居民中的知悉度。

  (三)打造普法品牌。利用“八一建军节”“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统筹开展“保障法公益行动”和“尊宪守法·拥军护家”等多场次系列专题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统筹,深入挂点街道社区为退役军人、居民群众办实事的同时“送法上门”。建设“红星讲师团”,高标准筹办“鹏军大讲堂”,全力打造讲法说法红色品牌,营造全方位立体式学法氛围。

  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如配套制度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可进一步丰富等。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聚焦打通法律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制定完善政策配套细则、更好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多形式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班、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政策变成具体行动、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效,切实增强我市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为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