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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2-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1-04
名称: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如何参与英烈保护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4
主题词: 英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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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如何参与英烈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次数:-
(答: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帮扶英雄烈士遗属等公益活动的方式,参与英雄烈士保护工作。)

  答: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帮扶英雄烈士遗属等公益活动的方式,参与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英雄烈士保护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依照法律规定参与英烈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