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安葬需要举行仪式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打印 分享到:

  答:根据《烈士安葬办法》第六条,烈士安葬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举行庄严、肃穆、文明、节俭的烈士安葬仪式。

  烈士安葬仪式应当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烈士遗属代表、烈士生前所在单位代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等有关单位代表和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烈士安葬仪式可以邀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或者人民警察承担礼兵仪仗、花篮护送等任务;可以邀请军乐队或者其他乐队演奏乐曲,也可以播放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