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转业军官双选安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8 打印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我市将组织政策性照顾对象进行双选安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24年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且被部队审核认定为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团级及以下(含专业技术)转业军官。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市退役军人局收集汇总安置岗位,形成《深圳市2024年转业军官安置岗位名额表》(附件1),在局官网公布。政策性照顾对象根据安置岗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人限报3个岗位,下载并填写《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报名表》(附件2),于8月12日16时前发送至市退役军人局安置处邮箱(azc@tyjr.sz.gov.cn)。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安置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方式了解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决定是否接收。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于8月19日16时前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附件3)。如果多个单位确定接收同一名人员,由市退役军人局依据收到《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的时间,按照“先选先定”的原则确认最终结果。

  (三)公示安置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安置结果。政策性照顾对象在双选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报名岗位,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请政策性照顾对象严格按照岗位类别选报安置岗位,积极配合接收单位,如实反馈个人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二)请接收单位加强与政策性照顾对象沟通联系,主动介绍安置岗位情况。

  (三)请接收单位和政策性照顾对象严格遵守安置程序及工作纪律,确保安置过程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4年转业军官安置岗位名额表

  2.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报名表

  3.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

中共深圳市委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张欧飞,联系电话:130488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