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8 打印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直通车”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24年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且符合“直通车”安置岗位条件的团级及以下(含专业技术)转业军官。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接收单位报送的“直通车”安置计划,并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专业要求进行审核后,在局官网公布(附件1至附件11)。转业军官根据安置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下载并填写《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报名表》(附件12),于8月12日16时前发送至市退役军人局安置处邮箱(azc@tyjr.sz.gov.cn),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安置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接收人员。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于8月19日16时前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确认表》(附件13)。

  (三)公示安置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安置结果。转业军官在“直通车”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直通车”安置岗位,经重新审核岗位条件后,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请转业军官详细了解各单位“直通车”安置计划,积极配合接收单位,如实反馈个人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二)请接收单位加强与转业军官沟通联系,主动介绍安置岗位情况。

  (三)请接收单位和转业军官严格遵守安置程序及工作纪律,确保安置过程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市财政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2.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3.市社保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4.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5.市卫生健康委“直通车”安置计划

  6.深圳市检察机关“直通车”安置计划

  7.福田区委政法委“直通车”安置计划

  8.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9.罗湖区纪委监委“直通车”安置计划

  10.罗湖区财政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11.宝安区审计局“直通车”安置计划

  12.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报名表

  13.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确认表

中共深圳市委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张欧飞,联系电话:130488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