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提标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时间由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平均提高幅度10%。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央财政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022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烈士老年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5元。保障经费从1981年的169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463亿元,实现了由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
关键词:褒扬纪念
隆重组织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顺利实施第五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安葬活动,首次组织“中国青年干部赴朝祭扫交流代表团”赴朝开展活动。
开展了“崇尚英雄?精忠报国”“铭记2018?清明祭扫英烈”“铭记功勋?致敬英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
推进在朝鲜、老挝、赞比亚、俄罗斯我国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程,顺利完成江东、顺安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
关键词:光荣牌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作出规范和安排部署。此次悬挂光荣牌,扩大了悬挂范围,由原来主要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属悬挂光荣牌,扩展为家人参过军的家庭悬挂。对光荣牌样式进行规范,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设计和监制。要求悬挂的时候举行俭朴隆重热烈的仪式。
按照部署要求,各地区要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区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形成多种优待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
关键词:信息采集
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信息档案,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于2019年4月底完成。采集内容包括采集对象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12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信息采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
通过信息采集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目前,各地信息采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