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深圳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5月21日下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就业处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等相关处室,就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征求《深圳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双方通过对照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围绕我市后续政策措施的制定目的、适用标准和工作实践等内容,互通有无,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共同明确了下一步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的思路和计划。
一是强化机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库,建立健全以退役军人学员到课率、满意度和证书获取率、推荐就业成功率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机制。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设置奖励,推动形成良好训风。
二是明确工作导向。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通过挖掘岗位、对接校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探索分类设置培训项目,对失业、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较低门槛、较短时限的项目制培训,对培训意愿强烈的退役军人提供针对性较强、专业性较高的提升型培训,切实增强其就业能力。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围绕落实《深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工作计划,下一步将积极与人社局相关处室沟通合作,探索举办“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场培训”。由人社局提供承训机构、培训项目目录,退役军人局组织发动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及时对接学员名录、跟踪就业状态、评估培训实效,形成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的工作闭环。
(供稿:法规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