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第20200086号答复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4 打印 分享到:

  市政协黄育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建议》(提案第20200086号)收悉。现就建议涉及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维护烈士纪念设施完整严肃”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维护烈士纪念设施完整严肃。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建立检查监督机制,严肃查处人为破坏和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行为。做好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的摸底排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措施,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对无人管理的,按其规模分类保护,原则上就地改造,完善相关设施。”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我国烈士纪念设施根据纪念意义及规模大小,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保护单位,实行分级保护管理。我局于今年开通了市、区两级褒扬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并对市区两级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全面了解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现状,包括纪念意义、规模范围、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管理运行机制等,建立起全市


  烈士纪念设施名录和保护档案,为维护我市烈士纪念设施建立数据基础。根据褒扬管理系统数据统计,目前深圳市共有烈士纪念设施51处,包括烈士纪念碑、烈士墓、芳名亭以及纪念馆等,分布在全市的11个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其中省级保护单位是深圳革命烈士陵园,县级保护单位是龙岗区人民革命烈士纪念碑、坪山区东江纵队纪念馆、坪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坑梓革命烈士纪念碑,其他都是规模比较小的烈士纪念碑、烈士墓。

  在分级管理措施上,我市现有的纪念设施除少数规模比较大的烈士纪念设施有专门机构,有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外,其余的烈士纪念设施绝大部分都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甚至是股份公司进行管理,其资金投入情况呈现不持续、不均衡,甚至无投入的情况。

  总体而言,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和维护工作存在不足,应引起各级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需推动纳入当地城市整体中一起规划,一起建设,一起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调研收集数据,担起牵头责任,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整合重点资源,对市内现存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梳理分类,指导各区加强对现有烈士纪念设施的分级保护,制定完善的分级标准,对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同时,指导各区依托当地烈士纪念设施,对标对表建成至少一处适合举办烈士公祭的场所。

  二、关于“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障措施”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机制,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归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将根据维修改造情况,或由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相应的管理保护体系。”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纳入统筹规划与管理目录。根据2019年统计数据,我市现有的烈士纪念设施直接归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为深圳革命烈士陵园,其余纪念设施因历史原因归属当地政府部门或其他性质主体进行管理。对于未设置专门的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的烈士纪念设施,今后将视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要求由人民政府将其归口纳入相应的管理保护体系。

  三、关于“完善烈士纪念设施服务管理”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完善烈士纪念设施服务管理。认真落实有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政策,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服务管理。健全和规范烈士祭扫制度及相关礼仪要求,加强烈士史料、遗物的收集、抢救、挖掘、保护和陈列展览。”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按照烈士褒扬工作职能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政策,切实做好烈士评定、烈属抚恤优待、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以及组织指导祭扫活动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挖掘和整理烈士史料,宣传烈士事迹。就完善设施服务方面,以我局现直接管理的深圳革命烈士陵园为例,除了保障每年部门经费预算外,近年来,争取市政府投资超过一千万元用于建设革命烈士纪念馆及配套设施工程,使得陵园的硬件建设更上一层楼,其中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建成极大丰富了英烈史料的宣教形式。我局计划将深圳革命烈士陵园作为匹配先行示范区标准的公祭场所进行建设,大力支持其完善优化服务设施管理,自去年以来,通过多方沟通,积极探索烈士陵园与城管部门合作提升环境模式,使陵园祭扫环境得到整体提升,为接待全市群众开展祭扫烈士活动优化硬基础。为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烈士陵园除了完善祭扫预约流程及服务规范,还向广大市民群众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项目,方便社会各界祭奠缅怀烈士。同时,烈士陵园与市义工联共建合作,引入志愿服务者参与陵园服务工作,为市民提供活动引导、志愿讲解等服务内容,壮大陵园工作队伍,提升祭扫服务质量。

  四、关于“细化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措施”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出:“细化烈士纪念设施维护措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规划,制定完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细化措施和建设标准。各区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宣传教育功能。

  在整个褒扬体系建设过程中,重点抓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是关键环节。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方案》,对于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统筹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也将顺应新时代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因地制宜,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20年8月,我局向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强调严格对标对表,不断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提出要加强督导巡查力度,不断强化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我市每一处的烈士纪念设施通过提质改造都有一个新的面貌呈现,以此体现党和政府对烈士和烈属的关怀,让烈属拥有更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全力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水平,推动我市烈士褒扬工作深入发展,找出一条具有深圳先行先试示范区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模式,使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成为深圳乃至辐射粤港澳大湾区范围的爱国主义教育靓丽名片。

  再次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期盼您继续关心支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

  专此函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高欣欣,电话:83175463、1382878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