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总第150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5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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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速递

  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二、 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

  三、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国家标准

  四、《中国——新加坡联合数据合规指引:实务手册》发布

  五、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六、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实务动态

  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二、 国家医保局发布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三、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某玩具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发票偷税案件

  境外动态

  一、 越南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

  二、 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指南》

  三、 欧盟普通法院裁决某美国芯片制造商违反欧盟反垄断法

  新规速递

  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18日,为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全方位加强监管执法,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强化支撑保障。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中国政府网)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严格审查烟草相关业务资质与许可范围,须确保已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并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销售或为非法烟草制品提供渠道支持。二是强化供应链与合作方合规管理,物流企业不得承运无合法准运证明的烟草制品;电商平台应禁止商户上架非法电子烟或走私卷烟;广告、支付、仓储等关联服务提供者需建立涉烟业务筛查机制,防范被利用参与违法链条而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健全内部监测与举报响应机制,加强对异常交易、可疑订单、非正规渠道货源的识别与核查,发现涉假、走私、非法网络售烟等线索,及时向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报告,配合全链条执法。

  二、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1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四项主要任务。

  (资讯分类:境内,生态环保;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关注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排污、固废处置、林地占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环节是否符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公安监管要求,尤其注意防范非法排放、毁林占地、违规采矿等行为。二是依法建立污染物排放、危废转移、资源使用等全过程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三是主动了解地方生态警务重点监管方向,对涉及生态敏感区域或高风险的项目,提前开展合规评估。

  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国家标准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已正式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该标准旨在解决“幽灵外卖”、非理性竞争、配送员权益保障不足等行业痛点,规范平台服务管理,推动外卖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商户入驻审核与食品安全管控、平台收费及促销行为规范、配送员劳动权益与算法优化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多元主体投诉处置机制等。

  (资讯分类:境内,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劳动用工,公平竞争;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外卖平台企业:一是严格审核商户资质,上传真实门店视频并标注“堂食”,定期抽查商户实际经营情况,杜绝“幽灵外卖”;二是规范收费与促销,将费用归为三类并公示,促销成本自行承担,不强制商户参与;三是平台与合作企业优化配送算法,保障配送员报酬与休息权。

  四、《中国——新加坡联合数据合规指引:实务手册》发布

  【合规资讯】

  近日,由前海管理局联合深圳市政务和数据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法学会、深圳数据交易所及新加坡亚洲商法研究所共同编制的《中国——新加坡联合数据合规指引: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全文对外公开下载。《指引》旨在为中新两国企业提供清晰可落地的合规路径,防范跨境数据流动风险,助力数字经济合作。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合规义务、数据标的分类分级、跨境流通合规路径、个人信息保护及典型案例参考等。

  (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建立覆盖数据处理全周期的动态风险监测机制,通过部署自动化审计工具与人工巡检结合的方式,及时识别数据存储异常、API接口漏洞等安全隐患,建立风险修复闭环机制。二是将要求员工遵从相关数据保护制度的规定明确体现在劳动合同(附录)、员工手册、入职或定期培训等书面材料中,并妥善留存员工参与培训、签署或者确认相关材料的记录。三是密切关注各地区、各部门后续出台的重要数据目录、负面清单等,评估对公司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5部门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旨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验收审批效率。全文共4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请程序,联合验收,附则。

  (资讯分类:境内,建筑业;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合规提示】

  建议建筑施工企业:一是验收前完成勘察、设计等单位自验,备齐土地权属、竣工测绘等材料;二是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申请验收,按项目类型确定牵头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材料补正;三是预约现场验收后配合参验部门检查,容缺材料在现场验收时补齐。

  六、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用、管”全流程,保障业主共有权益,守护“房屋养老金”安全。全文共5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缴交和管理、使用、监督、附则。

  (资讯分类:境内,房地产业;资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一是建立独立账套和定期对账制度,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对历史项目中可能存在未缴、欠缴情形的,应及时核查并依法补正,避免被纳入信用惩戒或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在组织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应严格履行业主表决、方案公示、预算审核等程序,留存完整决策和支出凭证,防范因程序瑕疵引发业主投诉或行政追责。

  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编制、订立、履行等活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文共6章39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合同编制、发包和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管理、附则。

  (资讯分类:境内,建筑业;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合规提示】

  建议建筑施工企业:一是参照市住建局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编制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等核心条款,避免使用“无限风险”等不合理表述,发包前联合法务、造价等部门论证合同合规性;二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网签平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不得与招投标文件冲突,实时公示合同基本信息;三是履行合同时留存履约记录,发生变更时签订书面协议,配合监督检查。

  实务动态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8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效应,统一裁判规则,做好物业纠纷矛盾预防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别为:张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诉徐某某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诉何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诉某小区业委会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某物业公司诉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资讯分类:境内,房地产业;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物业企业:一是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记录保洁、安保、设施维护等服务痕迹,留存业主反馈记录,避免因服务不到位引发纠纷;二是催缴物业费采用合法方式,通过书面催告、调解等途径维权,不得限制业主使用门禁、电梯等基础设施;三是合同终止后及时退场,交还物业用房、资料并配合新物业交接,尊重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的决定。

  二、国家医保局发布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3日,为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合法途径参加生育保险,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共同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典型案例:云南省昆明市某公司涉嫌骗取生育津贴案,河北省张家口市两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案,福建省泉州市某公司骗取生育津贴案,江西省大余某公司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取生育津贴案,四川省德阳市马某某、袁某、刘某某骗取生育津贴案。

  (资讯分类:境内,卫生和社会工作;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如实办理员工参保,核实劳动关系真实性,留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不通过“挂靠参保”“虚假入职”等方式帮助他人骗取生育津贴;二是准确申报缴费基数,确保与员工实际工资、个税申报基数一致;三是申领生育津贴时提交真实材料,不伪造病历、票据,建立社保合规审查机制,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某玩具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发票偷税案件

  【预警资讯】

  2025年1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报,某玩具有限公司通过接受虚开发票虚假申报少缴税款,且试图以变更法人、经营地址及注销企业的方式逃避追责,最终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36万元,该案因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财务税收;信息共享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强化发票管理,取得发票时核查开票方资质与业务真实性,留存合同、物流、资金凭证,不接受无真实交易的虚开发票,发现虚开发票及时做进项转出;二是规范资金流转,确保资金流与业务匹配;三是配合税务检查,不通过变更法人、地址或注销企业逃避责任,及时提供真实资料。

  境外动态

  一、越南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

  【预警资讯】

  2025年12月10日,越南通过《人工智能法》,规范人工智能系统的研究、开发、提供、部署和实用。《人工智能法》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该法共八章35条,确立了人工智能系统在政府、产业和社会各领域部署的核心原则、禁止行为以及风险管理框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了对人工智能系统风险等级分级与管理制度,该法将风险等级分为三级,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规定了相应的透明度、合规性评估、事件报告和问责义务;要求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负有更严格的合规义务,使用前需通过符合性评估,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留存技术档案与活动日志,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越南政府新闻网)

  【要点提示】

  建议人工智能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越南《人工智能法》以“管理为发展”为导向,确立“以人为中心”核心原则,同时明确禁止行为,覆盖境内外从事AI活动的主体。二是越南《人工智能法》将AI系统分为低、中、高三级,低风险系统实行自愿监管,这一分类体系配合以“企业自评、政府备案”的实施机制,企业无需等待事前审批,只需通过国家AI统一信息门户进行通报。三是越南《人工智能法》要求任何与人直接交互的AI系统,必须确保用户能够清楚知晓自己正在与人工智能互动。

  二、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指南》

  【预警资讯】

  2025年12月10日,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KISA)发布了《人工智能安全指南》,旨在帮助利益相关方预防与AI技术和服务相关的安全威胁,确保数据和系统的安全,并为开发者、服务提供者和用户营造一个值得信赖的AI环境,适用对象涵盖AI模型及系统的开发者、以营利为目的提供AI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使用AI服务的普通用户三类主体。主要内容包括:按AI全生命周期分阶段明确安全框架、技术措施与管理要求,重点强化模型与数据运行后及“报废阶段”的安全处置规范,为各方合规应用AI提供实操指引。

  (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网络安全;资讯来源: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门户网站)

  【要点提示】

  建议人工智能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韩国《人工智能安全指南》将模型鲁棒性、数据完整性、对抗攻击防御等技术要素作为安全评估重点,企业需关注其AI产品是否满足监管部门对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恢复性的基本要求,尤其在金融、医疗、交通等高风险应用场景。二是指南强调从设计、训练、部署到退役各阶段均需嵌入安全控制措施,企业需关注开发流程中是否存在未记录的模型漏洞、未经验证的第三方组件或缺乏应急响应机制等系统性风险点。三是需关注本地监管机构对AI事故报告、安全审计及用户损害救济等方面的潜在执法要求。

  三、欧盟普通法院裁决某美国芯片制造商违反欧盟反垄断法

  【预警资讯】

  2025年12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对某美国芯片制造商涉嫌违反欧盟反垄断法的案件作出裁决。法院维持了欧盟委员会关于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定性,但将2023年裁定的3.76亿欧元罚金下调至2.37亿欧元。法院在裁决中确认,该公司在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通过向多家电脑制造商支付款项,要求其推迟或停止推出搭载竞争对手芯片的产品,此举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法院下调罚金的主要理由是,其违法行为所影响的电脑数量相对有限,且部分反竞争行为之间存在长达约1年的间隔,因此2.37亿欧元的罚款更能恰当反映其违法行为的实际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这起法律纠纷始于2000年其竞争对手提出的投诉,并经历了多次上诉和罚金调整。

  (资讯分类:境外,制造业,反垄断;资讯来源:中国新闻网)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欧盟《反垄断法》第102条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明确罚金计算需结合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二是本案罚金大幅下调源于欧盟委员会在原始调查中未能充分证明反竞争效果,企业需关注反垄断案件中经济分析、因果关系及程序合规对裁决结果的关键影响。三是企业需意识到,一旦被启动反垄断调查,即便业务模式已调整,历史行为仍可能带来持续法律与财务风险。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提供信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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