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军休干部“口述历史”二期项目。
2.采购单位: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3.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井路130号。
4.预算金额:37.6万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8个月内。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10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10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我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独分包转包(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7)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
8.招标文件领取的方式: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现场拷贝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7)领取标书时间: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上午9:00-11:30,14:0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井路130号综合楼507室。
1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7:30;
1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要求: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装订成册并密封;
14.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6.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