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6楼。
3.采购单位: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45,200.00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独分包转包(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投标人不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年审期限内;
(7)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工作日9:00至11:30,14:00至17:30。
(8)获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6楼603室。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7:30。
9.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要求: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11.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2.上述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3.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单位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6楼603室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55-88258941
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