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4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若干指引》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更好规范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性,现公开向社会征集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旦中标,签订一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及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另,自中标之日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善建议。

  (三)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为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2.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

  3.应邀列席局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4.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按实际需要提供服务;

  5.受托以市退役军人局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我局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事项;

  7.配合我局有关处室逐步建立各项内部规范制度;

  8.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非律师代理服务);

  9.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10.重大法律事项的律师团队法律意见的会商;

  11.重要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查。

  二、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费用不超过40万元;

  (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安排2名专业法律顾问为市退役军人局提供服务,要求专业能力较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法律职业5年以上,自愿专职从事采购人安排的法律事务及相关行政事务工作;

  (三)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出合理的、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进行报价。本次报价采取投标总价报价。

  (四)所有报价按人民币填写,并列明总价。投标总价,即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本次招标标的物、满足需求书、完成整个合同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五)付款方式

  1.服务项目在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凭等额有效发票办理支付中标金额的45%给中标供应商;

  2.合同履行至2025年12月初,项目经初步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凭等额有效发票办理支付中标金额的45%给中标供应商;

  3.服务项目期满,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凭等额有效发票办理支付中标金额10%给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三、 投标单位需满足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法律服务组织,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3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3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我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独分包转包(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投标人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

  (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

  (七)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见附件3);

  (八)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九)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4);

  (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10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一式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需密封包装,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须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709室(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龙先生,0755-88258935。

  六、评标方法及公告地址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

  七、评分细则(详细评分表见附件1) 

  (一)综合实力(合计30分)

  1.投标人综合实力;

  2.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

  4.同类项目业绩;

  5.服务网点。

  (二)技术评分(合计45分)

  1.项目实施方案;

  2.对项目难重点的认识和分析;

  3.质量(完成时限、安全、意见采纳率)保障措施及方案;

  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违约承诺。

  (三)诚信情况(合计5分)

  (四)价格评分(合计20分)

  附件:1.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分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诚信承诺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