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市2026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双选、直通、考试考核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26年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的团级及以下(含专业技术)转业军官。
二、双选安置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五条规定,以下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依法优先安置:1.参战退役军人;2.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3.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4.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政策性照顾对象由部队审核认定,审核材料与档案一并移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双选安置。
(一)岗位报名。市退役军人局在局官网发布双选安置通知,公布安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要求及时间安排。政策性照顾对象根据安置岗位,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3个岗位。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现场双选、面试考察等方式了解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决定是否接收。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接收单位盖章,转业军官签名)。如果多个单位确定接收同一名人员,由市退役军人局依据收到《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的时间,按照“先选先定”的原则确认最终结果。
(三)公示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安置结果。政策性照顾对象在双选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报名岗位,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三、直通安置
(一)岗位报名。市退役军人局在局官网发布直通安置通知,公布直通安置计划及有关要求。转业军官根据安置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接收人员。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转业军官直通安置确认表》(接收单位盖章,转业军官签名)。转业军官如同时参加双选、直通安置,由市退役军人局依据收到安置确认表的时间,按照“先选先定”的原则确定接收单位。
(三)公示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安置结果。转业军官在直通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直通安置岗位,经重新审核岗位条件后,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四、考试考核安置
(一)参加考试人员。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的营级(含原专业技术10级)及以下转业军官。
(二)组织安置考试。安置考试由省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我市考务工作由市退役军人局和市考试院具体负责。转业军官根据部队通知进行网上注册、考试报名、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组织现场选岗。市退役军人局根据省相关部门反馈的考试成绩,结合考核分汇总总成绩(团级转业军官不参加安置考试,考核分即为总成绩);根据双选、直通安置结果,整理考试考核安置岗位。市退役军人局在局官网发布现场选岗通知,公布总成绩和安置岗位。转业军官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选岗,根据人员类别,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安置岗位并签名确认。
五、指令性分配
转业军官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或放弃选岗的,或不符合安置单位接收要求的,或不符合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的,由市退役军人局从同类别剩余岗位中指令性安置。不服从指令性分配或拒不到接收单位报到的,作退档处理。
六、下达安置通知
市退役军人局根据岗位确定情况印发安置通知,同步向接收单位移交转业军官档案。接收单位应及时审核档案,确定转业军官安置岗位和职级,并将定职定级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市退役军人局。
七、转业军官报到
转业军官接到报到通知后,持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按照通知时限依次到市退役军人局和接收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应及时为转业军官办理入职手续。
安置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影响既定安置程序。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联系人:卓军东,联系电话:88258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