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设置户外双拥广告宣传牌的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5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中第二项考评项目:宣传项目广泛深入的“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者宣传牌,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的有关要求,市退役军人局(市双拥办)拟于近期以户外LED显示屏的形式,循环播放争创双拥模范城的宣传标语,为全力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承办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设置户外双拥广告宣传牌

  (二)具体内容:该项目包括:在我市核心城市地标建筑、中心商圈、主要干道沿线及广深高速深圳入口5处位置设置户外LED,以每天30分钟,15秒120次/天的频率播放我市争创新一届双拥模范城的宣传标语,设置时间初定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10日和2019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两个时间段,共播放30天。并负责该事项内容设计、播放、调整和广告媒体维护事项。

  二、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以内,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并具备相关经营服务范围。

  3.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招标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项目报价单原件;

  7.项目方案;

  8.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9.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整套招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

  四、投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7月22日17:00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6楼607室(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jyfc@tyjr.sz.gov.cn)。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0755-88258963。

  五、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z.gov.cn/)予以公告。

  六、评分细则

  1、报价评分(合计30分)

  2、技术评分(合计40分)

  (1)媒体资源情况

  (2)公司实力

  3、商务评分(合计30分)

  (1)同类项目经验

  (2)售后服务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