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深圳市及各区(新区)民政部门安置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上述适用对象存在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下载附件1《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用A4纸打印,或到深圳市及各区(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并参考附件2《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填写样表)》填写。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提出补缴申请。
由各区(新区)民政部门安置且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到原安置单位或相应区(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的办事窗口申请补缴。
在外地安置后迁户至深圳市且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
受理单位 | 受理地点 | 受理人及 联系电话 | 政策咨询 电话 |
深圳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22、23号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首层) | 22号窗 23号窗 88123496 | 88258900 |
福田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深圳市福田区新新家园石厦四街128号福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吴俊 赵梓彬 82918727 | 82918727 82911233 82918723 |
罗湖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罗湖区新秀路168号古玩城4栋5楼 | 覃琦卿 彭艳云 22185695 25666460 | 25666460 |
南山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南山区桃园路293号西部城建桃李花园一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吴钦 86077863 | 86077862 |
盐田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大楼一楼东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梁志鸿 刘婷婷 25204315 | 25204315 |
宝安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宝安区前进一路48号 | 徐华 马同勇 29998877 | 29998877 |
龙岗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11楼退役军人事务局1109A | 李艾佳 朱伟鹏 28948155 | 28948155 |
坪山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坪山区坪山街道深港花源2栋206办公室 | 徐文章 89263621 | 89263621 |
龙华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劳动诉求服务大厅,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服务窗口,地址:龙华区清龙路8号) | 刘意 张桔洪 23332777 | 23332777 |
光明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光明区传麒山5栋一楼公共服务用房 | 李港业 88212061 | 88212061 |
大鹏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大鹏新区企业大道140号奔康工业区A14栋 | 成迪 28336246 | 28336246 |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六、市民政局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办理指南
受理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由深圳市民政局办理安置手续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存在社保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的退役士兵。
领表方式及受理地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网上打印表格,也可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东厅27、28号窗口领取,受理点同上。
现场领表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