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深圳市军休干部红星讲师团宣传片制作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项目。
二、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为17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2.如果中标价低于财政预算限额的70%,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三、项目内容
制作深圳市军休干部红星讲师团宣传片一部,时长约12-15分钟。记录深圳市军休干部红星讲师团深入机关、学校、军营、社区、企业,开展“五进”活动的场景;记录深圳市军休干部红星讲师团在开展国防教育、传播红色基因、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展示移交我市军休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专业优势服务社会的精神风貌。
四、技术要求
1.分辨率:拍摄素材达到数字4K(4096 ×2160 ),成片达到数字高清( 1920×1080 )。
2.语种版本:国语男声,中文简体。
3.三维制作渲染:约45秒。
4.摄制设备:使用4K超清电影级摄影机,蔡司CP级别及以上电影级镜头,专业灯光器材及轨道、摇臂等辅助器材,专业航拍器,广播系统及专业调色系统。
5.后期制作
(1)采用达芬奇调色、特效包装、三维制作(片头、片尾、片花)。
(2)采用专业演员配音。
(3)配合中文字幕,文字精炼、凸显主题。
(4)音乐、音效运用与主题相得益彰。
6.交片周期:签订合约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招标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对项目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项目报价单原件;
7.项目方案(脚本、拍摄计划);
8.从事本项目团队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介绍表;
9.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可参考附件1);
10.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z.gov.cn/)予以公告。
八、评分细则
1.报价评分(合计20分)
2.技术评分(合计50分)
(1)方案得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3)项目负责人;
(4)团队实力。
3.商务评分(合计25分)
(1)同类项目经验;
(2)售后服务;
(3)企业诚信;
(4)项目保密服务承诺。
4.疫情防控评分(合计5分)
(1)稳岗企业;
(2)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订成册,版面为A4大小,如果内容较多可以分册。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00前。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者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涛大厦4楼415室(不接受邮寄)。
联系人:龚小姐,联系电话:0755-82234795。
附件:1.诚信承诺函
2.深圳市军休干部红星讲师团宣传活动宣传片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