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深圳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与彩田路交叉口深圳革命烈士陵园。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包括薪火传承室、烈属接待室、英烈资料室3个场所。主要包括拆除及新建工程、地面工程、天花工程、墙面工程、电气安装、给排水部分、室外改造、设置临时围挡、搭建脚手架、废弃物外运及处置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清单。
四、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预算费用上限为746905.53元,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工程结算时,结算不作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0年1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投标人不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人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施工承诺书。(提供施工承诺书)
8.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9.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文件及所涉及资料均需盖投标单位公章,缺少公章或资料不齐视为无效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现场踏勘要求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要求:
(1)招标人核验报名单位资质符合后领取招标文件。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17:00。
以上两项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与彩田路交叉口深圳革命烈士陵园办公室。
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601会议室,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踏勘要求: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由投标人在建设方公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组织踏勘,未踏勘者视为已仔细查勘了现场,全面了解了实际情况及熟悉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按总价一次性包干;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如实际施工时发生,招标人不予补偿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755-83175661。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并列,出现并列情况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
评审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评委会在评审时,按照《评标信息》中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八、其他说明事项
1.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755-83175661;
2.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前一天通知招标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