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军休干部外出活动、疗养、党建学习等实际需求,加强服务车辆安全保障,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3家我市社会优秀的车辆运输服务企业,作为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服务用车运输服务预选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军休中心签订《军休服务用车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提供车辆运输服务,用于保障军休干部外出活动、疗养活动、党建学习和工作人员外出培训等活动用车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提供车辆:核定载客26人以上的大型客车;
(二)结算方式:按活动据实支付;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经常性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服务期限结束后是否续签合同期限,续期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内容不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四)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全部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证书经营范围须含市际包车客运;
(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查询结构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证书经营范围须含市际包车客运(加盖公章);
(七)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政府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客运包车服务项目情况。(提供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
(八)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依据);
(九)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产权的大型客运车辆清单,大型客车(核定26人以上)不少于10台。(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车辆清单、车牌号、行驶证、市际客运包车铁牌等,加盖公章);
(十)提供本单位驾驶员(10人)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驾驶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单位公司情况(公司介绍、资质、风险防范等方面);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
(十三)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7:30;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要求: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四)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单位名称: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井路130号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755-82298964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