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军供站部装备试点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上限67.5万元(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维修及炊事设备、运输、人工等费用)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部装备试点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部队退役的5辆后勤车辆(主食加工车、自行炊事车、冷藏车、保温车、拖挂炊事)整体进行维修(含车辆维修、车内厨具维修),使车辆达到正常行驶及车内设备全部正常使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登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4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模板见附件);
(四)具备有效的一类或二类机动车大型货车维修资质或者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一类或二类机动车大型货车维修);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4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我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九)投标单位需提供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军供站A座4楼403室。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踏勘时间及地点:
1.踏勘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10:00
2.踏勘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深圳军供站
3.不参与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将视为默认知悉本项目全部内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要求: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需全部密封好加盖公章。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9日上午10:00,深圳军供站三楼会议室。
(四)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7:30)之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二)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公示网址: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https://tyjr.sz.gov.cn。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深圳军供站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军供站A座4楼403室。项目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0755-28136323
深圳军供站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