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召开《深圳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6 打印 分享到:

  为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决策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在天平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2号)706会议室举行《深圳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听证议题

  (一)《若干措施》计划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从开展退役前培训、组织全员适应性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支持力度、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质量,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二)《若干措施》计划通过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加大公务员(职员)招录力度、推动多渠道就业、实施就业帮扶等措施,进一步理顺拓展就业渠道;通过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享受贷款贴息优惠、发放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实现支持退役军人更充分就业的目标,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三)《若干措施》计划加强创业扶持力度,在政策框架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相关便捷服务,落实创业场租补贴,强化激励机制,鼓励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四)《若干措施》计划通过完善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加强创业指导、发动社会参与等方式优化就业创业相关服务;通过加强督导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强化保障措施,积极作为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二、听证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方式。

  三、听证代表名额

  本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10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以公布的名单为准。具体如下:

  (一)退役军人代表不超过8名;

  (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协会组织代表不超过2人。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有关组织和个人,请于2020年6月9日(星期二)18: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参加听证。

  (邮箱地址:fgjyc@tyjr.sz.gov.cn)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简要导引

  2.深圳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3.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