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决策质量,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9:30—11:00,在天平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2号)819会议室举行了《深圳市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听证会。现按规定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由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针对《行动方案》,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意见。
(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
1.主持人(1人)
赵 伟 市退役军人局双拥工作处副处长
2.陈述人(1人)
邹纯波 市退役军人局双拥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3.听证代表(8人),其中现役官兵代表4人,退役军人代表2人,相关组织代表2人
欧锦坚 深圳警备区
彭 铭 中国人民解放军75610部队
马远巨 武警深圳支队
李远超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27部队
王权峰 退役军人
徐 晶(女) 退役军人
赖 欣(女) 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王 忠 中国人寿保险深圳市分公司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本次听证会历时约2小时,听证代表准备充分、发言踊跃、观点鲜明、讨论热烈,8位听证代表一致认为《行动方案》提出“一个中心引领辐射、五批成果巩固提升”的总体思路,并聚焦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明确了到2024年的行动目标,内容充实具体、措施得力有效、考虑周全细致,为促进我市社会化拥军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先行示范区军爱民、民拥军成功实践的精彩篇章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40条措施的落地实施,必将有力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同时,代表们就《行动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落实部分措施的具体建议,代表建议《行动方案》在部分措施操作流程上能更加具体明确。二是关于建立更加畅通的沟通渠道,代表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加强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对接,让他们能够更方便地申请和享受优惠优待。三是关于部分措施优惠优待力度,代表针对能否适当加大力度进行了评估研究。
三、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
一是关于部分措施落实的建议。本方案在用足用好我市现有社会化拥军资源基础上,结合深圳社会化拥军工作现状及发展方向,拓展创新、科学审慎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我局将按照代表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社会化拥军工作新形势,不断对措施的实施形式、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让全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
二是关于建立更畅通的沟通渠道。目前我局已建成市拥军优抚中心,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也已组建完成,拥有架构完备的拥军优抚服务体系。此外,今年推出的“鹏军百宝箱”综合服务平台,在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惠优待的同时,搭建了快速便捷的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继续用好上述沟通渠道,与各类服务对象保持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精准化便利化水平。
三是关于部分措施优惠优待力度。《行动方案》制定之初,就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广泛借鉴兄弟城市相关经验做法。各项优惠优待措施均是在政策法规框架内,综合相关党政部门优待政策并结合深圳实际,对具体做法科学审慎进行移植、拓展,大部分均比其他城市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个别措施属全国首创或全省首推。接下来还将按照代表意见,对具体政策措施开展前瞻性研究,以利于更好满足新时代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
四、听证结论
听证代表就《行动方案》发表了意见、阐述了理由,并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齐全、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听证代表对《行动方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应及时、解释详尽,代表们对于《行动方案》一致认可,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照程序积极稳妥推动方案出台。
特此报告。
附件:会议记录
听证主持人:赵 伟
听证陈述人:邹纯波
听证日期: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