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4-0075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12-04
名称: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如何界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4
主题词: 如何界定
【打印】 【字体: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如何界定?

发布日期:2024-12-04  浏览次数:-
(答: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管理办法规定:)

  答: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第三十七条: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