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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5-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04
名称: 符合哪些条件的烈士遗属,能享受定期抚恤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4
主题词: 定期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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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的烈士遗属,能享受定期抚恤金?

发布日期:2025-01-04  浏览次数:-
(答:1、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答:1、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费来源的;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费来源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其申请,在审核确认其符合条件当月起发给定期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