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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5-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2-04
名称: 企业招收退役军人有什么税收优惠?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4
主题词: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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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收退役军人有什么税收优惠?

发布日期:2025-02-04  浏览次数:-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第十四条,对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第十四条,对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