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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5-0026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5-04
名称: 根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包括哪些?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4
主题词: 持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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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25-05-04  浏览次数:-
(答:根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的规定: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答:根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的规定: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