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6-0020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5-01
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吸纳就业补贴的额度为多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01
主题词: 额度
【打印】 【字体:    

用人单位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吸纳就业补贴的额度为多少?

发布日期:2026-05-01  浏览次数:-
(答:根据《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

  答:根据《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