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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069D/2026-0026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5-31
名称: 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组织其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是否收取费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31
主题词: 是否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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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组织其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是否收取费用?

发布日期:2026-05-31  浏览次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