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供站设施新建、改建及拆除需报送哪些部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打印 分享到:

  答:重要军供设施的新建、改建及拆除,应征求军代处的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部门和军区军事交通运输部审批,并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总后勤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