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5 打印 分享到:

  答:根据《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办法》(深退役军人规〔2022〕1号)第五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可申报纳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库”:

  (一)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具有办学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备案证,或者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三)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以及稳定、合格以及较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科目),还应当有实训场所或者实训合作单位;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符合承接培训项目应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