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出现哪些情形时,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培训项目合同约定,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5 打印 分享到:

  答:根据《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办法》(深退役军人规〔2022〕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培训项目合同约定,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一)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展培训的;

  (二)办学资格终止的;

  (三)教学质量低,校风、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四)存在买卖和出租资质、转包培训项目、严重虚假宣传、套取资金、虚假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承训工作开展、延误参训学员就业创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