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0〕7号)规定,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5 打印 分享到:

  答:根据《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0〕7号)第七条规定: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可免试入学。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专业。

  退役1年以上,考入高等职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报到入学并取得全日制学籍就读,符合条件的按财政部等5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