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5 打印 分享到:

  答:根据《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第十四条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