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深圳最美退役军人”人物事迹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8 打印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拟在全市征集2021年度“深圳最美退役军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标准。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非户籍退役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与征集。

  (1)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各行各业、不同领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自强不息,自主创业,在带动当地劳动力特别是退役军人就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明礼崇德,遵纪守法,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获得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4)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物,彰显退役军人在支持国防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富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5)传递社会正能量事迹突出,特别是在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创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6)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热心参与志愿服务,在发挥退役军人自助互助领域中起表率作用。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征集:

  (1)曾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曾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申报材料。有单位的由各单位申报;无单位个人自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主要事迹(2000字左右)、无违法犯罪证明,于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扫描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755—88258928、88258929;邮箱:sxqy@tyjr.sz.gov.cn)

  三、其他事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推荐报送对象初步筛选后,选定50人进入网上投票阶段。通过专题网站面向社会发起“深圳最美退役军人”网络投票,排名前20名的参评人员进入会商遴选。最终由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联合遴选,根据各区、各单位推荐报送的对象事迹的突出性、广泛性、带动性,以及兼顾不同身份类别、不同领域代表、不同典型选树,充分考虑覆盖面、代表性、影响力等因素,对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遴选,确定10名“深圳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

  附件:2021年度“深圳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