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

“退役军人法规和就业创业工作”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 2019-11-28 来源:市退役军人局 分享到: 打印
  • 访谈主题:“退役军人法规和就业创业工作”在线访谈
  • 访谈时间: 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访谈嘉宾: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朱锋、市退役军人局法规就业处处长黄宣元
  • 访谈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期在线访谈。本期在线访谈的主题是“退役军人法规和就业创业工作”。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朱锋、市退役军人局法规就业处处长黄宣元以及两位嘉宾来到直播间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尊敬的朱锋副局长,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接受我们的访谈。今年是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局”)成立“元年”,那么请问市退役军人局成立后,除了整合传统涉军业务,在服务退役军人尤其是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新的突破?

  【朱锋】:感谢主持人的提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机关共设五个处室,除办公室外,还有法规就业、安置、双拥、思想权益等四个业务处室,其中法规就业处就是新成立并专门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处室。

  专门成立这个新处室,并赋予退役军人部门这项新职能,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军人退役到地方工作,是他们人生的重大转折,要安置好,也要使用好,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要拿出一些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主动帮助解决好退役军人、职工安置工作。李克强总理也十分关心和重视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这为我们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从另一方面来讲,广大退役军人经过军队的培养锻炼,政治素质、意志品质、能力作风都比较过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做好了,不仅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宝贵的人力资源、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更有利于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促进他们安心服役,同时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真正把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主持人】:感谢朱局的回答。那么请问退役军人局在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什么呢?

  【朱锋】:主要就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的法治把关、政策制定以及就业创业帮扶三大块,具体工作主要由法规就业处承担。根据“三定”方案,法规就业处主要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起草、事业发展规划拟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教育和宣传等工作。指导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政策落实、退役金核发等工作。组织实施复员干部年度移交安置工作。同时指导开展涉及退役军人有关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社会组织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等工作。

  【主持人】:谢谢。刚才我听您介绍法规就业处职能时提及到了负责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工作。请问目前我们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朱锋】:好。法规就业处成立以来,在缺编少人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聚焦重点、加班加点,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和一些专项工作,比如政策梳理、制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合同审核等等,都是些隐藏幕后、不起眼却又利长远的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具体到就业创业,市局本级在今年6月30日举办了首届“兵至如归”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全市共近800名退役军人到场应聘,近300人当天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12月上旬,我们计划举办第二届“兵至如归”专场招聘会,届时将在总结首届经验的基础上,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丰富、更高品质的服务内容。此外,法规就业处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为今年新退役士兵组织了各类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学历培训,动员各区同心协力,做到了适应性培训全覆盖、技能培训提品质、学历培训大拓展,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的热烈欢迎、广泛参与和一致好评。

  【主持人】:看来法规就业处新成立不久,的确为广大退役军人做了很多实事、好事,丰富了对退役军人的服务内容、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那么请问接下来法规就业处还有什么新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朱锋】:主要是把上级的“规定动作”做实做细。退役军人工作全国“一盘棋”,政策性很强,关键就要在“落实”上下功夫,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接下来,在法规政策方面,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研究、统一步伐、强化落实,抓紧推进促进新时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事业“十四五”专项规划、“中发”30号文《落实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坚决将国家政策、上级精神原原本本落实到深圳,绝不变形走样。在就业创业方面,我们充分利用深圳社会组织发达、市场化程度相对完善的优势,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心建设为依托,引入社会组织、提供专门平台、开展常态化服务,打造“永不落幕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目前该中心已经进入设计施工阶段,力争在春节前建设完成,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依托这个平台,我们将全面开展创业扶持,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APP。全面加强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与培训效果相挂钩的补贴机制,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依托高职和技工院校建立定点培训基地,推动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全覆盖免费培训。全面拓展就业渠道,建立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库和岗位需求分类信息库,引导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点对点”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全面帮扶困难群体,实施“暖心工程”,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努力使有就业创业愿望并对工作不挑不捡的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100%实现就业。

  【主持人】:听了您刚才的介绍,我相信很多退役军人与我一样,对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心这一平台抱有浓厚的兴趣。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两位嘉宾来到现场,下面,请嘉宾进行提问。

  【嘉宾方先生】:领导好,请问您能为我们介绍更多关于这个平台的信息吗?

  【朱锋】:好的,我简要介绍一下。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心是我们局大力推动建设的“六个中心”之一,它叫“中心”,但并不是大家所理解的事业单位,实际上它就是一个平台,未来将依托社会组织进行市场化、公益性运作,主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常态化服务。该“中心”位于罗湖区松园北街,根据设计方案,中心将设置引导轮候区、孵化小型办公区、路演室、信息中心、创业吧、共创共享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建成后将为广大来深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推荐、创业扶持、培训组织、困难帮扶等工作。我们相信随着这一实体平台的建成,将能为广大来深退役军人提供更加系统、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服务。

  【嘉宾杨女士】:刚才您提到了促进新时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我们知道,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在2018年出台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那么深圳的《实施意见》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拟推出哪些举措?

  【朱锋】:深圳的《实施意见》是在军人部、省军人厅政策框架下的细化和落实,目前该《实施意见》刚完成初稿,待广东省军人厅的政策文件印发后,我们再参照修改完善,然后按程序报批直至印发。目前我们主要是根据国家退役军人部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在我市《实施意见》中强调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相衔接的教育培训体系。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的前提下,依托深圳市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二是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送政策进军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三是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目前,深圳市退役军人两年内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同时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允许退役军人本省异地参加教育培训。四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深圳市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五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鼓励深圳市退役军人参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试;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六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健全深圳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承训企业和高等院校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确保承训单位的教学水平。等等。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具体考虑和安排,待《实施意见》审批印发后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主持人】:感谢朱局,此外,有许多热心网友也围绕本次访谈主题进行了提问,接下来,请朱局来集中回应一下网友的问题。

  【网友happyπ】:请问目前深圳市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已经出台了哪些政策举措?

  【朱锋】:根据我们梳理《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等相关政策,目前深圳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可以享受:一、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主办载体对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但低于本办法规定比例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予以减免或优惠;已有租金减免或优惠高于本办法规定比例的,不再享受本项租金减免。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二、初创企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三、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五、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结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在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六、相关税收优惠。

  主要就是以上这些,有具体个案需要咨询的,可通过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热线随时咨询。

  【网友蓝畔霓城】:很多退役军人非常关注广东省招生办近期开展的“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请问退役军人能否享受此项政策?应该如何报考院校?

  【朱锋】: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容,凡是符合我省接受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均能够参与此次招生工作。

  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并实行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制度。退役士兵网上预报名需持身份证、退役证及其复印件到安置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现场确认时需出具退役证及复印件。具体报名安排可以查看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主持人】:感谢朱局的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还有部分网友的提问没能在直播时间内回复,我们会在节目结束后限时限期回复,网友朋友们可以通过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在线访谈栏目查看回复详情。

  感谢朱局、黄处以及嘉宾方先生、杨女士参加我们本次访谈活动,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和互动!我们下期访谈再会!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嘉宾: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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