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烈士纪念设施批准业务介绍:新建、改建、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经原批准等级的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因重大建设工程确需迁移地方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须经原批准等级的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迁移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应当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