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8 打印 分享到:
2024-09-18

  为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保障更加有力,服务管理更加专业、精准和规范,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征集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该项目为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项目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派驻1名专业律师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派驻律师要求专业能力较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法律职业3年以上,自愿专职从事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的法律事务及相关业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为退役军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应邀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受托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甲方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配合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重大法律事项的律师团队法律意见的会商;重要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查等。

  二、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不超过16万元;

  (二)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主办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7年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授权可不提供);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五)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六)投标单位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七)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6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一式五份,需密封包装,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3月6日17:00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603室(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灵通,18566749798。

  六、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z.gov.cn/)予以公告。

  七、评分细则(详细评分表见附件)

  (一)商务评分(合计25分)

  1.投标人综合实力;

  2.同类项目业绩;

  3.处罚、处分情况。

  (二)技术评分(合计45分)

  1.对项目的认识和分析得分;

  2.项目实施方案;

  3.团队能力;

  4.本地化服务。

  (三)报价得分(合计30分)

  附件:1.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