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召开深圳市困难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 打印 分享到:

  为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决策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于2023年11月8日(星期二)14:30—16:30,在天平大厦(福田区景田路72号)302会议室举行《深圳市困难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一)《实施方案》计划搭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平台,从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基本原则等方面,对全市各区、社会各界的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援助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推动深圳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二)《实施方案》计划提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整合优质资源,通过政府救助、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法律援助、社工服务等形式,精准高效、规范有序地参与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工作,让更多困难退役军人及时获得帮扶援助,切实感受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关爱,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三)《实施方案》计划通过坚持统筹领导、加强社会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确保各项关爱措施取得预期成效,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实现行动目标,这一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二、听证组织方式

  采用现场听证方式。

  三、听证代表名额

  代表总数不少于8人,以公布的名单为准,具体如下:

  (一)退役军人代表不少于2名;

  (二)人大代表不少于1名;

  (三)政协委员不少于1名;

  (四)爱心人士代表不少于1名;

  (五)爱心企业代表不少于1名;

  (六)兵支书代表不少于1名;

  (七)相关组织代表不少于1名。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组织和个人,请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18: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sxqy@tyjr.sz.gov.cn。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困难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简要导引

  2.深圳市困难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