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转业军官直通安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19 打印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直通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26年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且符合直通安置岗位条件的团级及以下(含专业技术)转业军官。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接收单位报送的直通安置计划,并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专业要求进行审核后,在局官网公布(附件3至附件22)。转业军官根据安置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下载并填写《转业军官直通安置报名表》(附件1),于8月23日18时前发送至市退役军人局安置处邮箱(azc@tyjr.sz.gov.cn),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安置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接收人员。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于8月31日12时前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转业军官直通安置确认表》(附件2)(接收单位盖章,转业军官签名)。转业军官如同时参加双选、直通安置,由市退役军人局依据收到安置确认表的时间,按照“先选先定”的原则确定接收单位。

  (三)公示安置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示安置结果。转业军官在直通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直通安置岗位,经重新审核岗位条件后,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请转业军官详细了解各单位直通安置计划,积极配合接收单位,如实反馈个人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二)请接收单位加强与转业军官沟通联系,主动介绍安置岗位情况。

  (三)请接收单位和转业军官严格遵守安置程序及工作纪律,确保安置过程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转业军官直通安置报名表

  2.转业军官直通安置确认表

  3.市纪委监委直通安置计划

  4.市委政法委直通安置计划

  5.市委军民融合办直通安置计划

  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通安置计划

  7.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直通安置计划

  8.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通安置计划

  9.市住房建设局直通安置计划

  10.市水务局直通安置计划

  11.市卫生健康委直通安置计划

  12.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直通安置计划

  1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通安置计划

  14.市检察机关直通安置计划

  15.深圳前海人民法院直通安置计划

  1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直通安置计划

  17.福田区直通安置计划

  18.罗湖区直通安置计划

  19.南山区直通安置计划

  20.宝安区直通安置计划

  21.龙岗区直通安置计划

  22.光明区直通安置计划

中共深圳市委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联系人:卓军东,联系电话:88258962)